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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牧药所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暨纪检干部专题培训活动

来源:党办人事处   作者:席斌  时间:2015-03-29 00:00:00  点击:
【摘要】3月23、24日,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暨纪检干部专题培训活动。活动由党委书记刘永明主持,研究所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党委办公室正、副主任共1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会上,刘永明书记介绍了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
    3月23、24日,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暨纪检干部专题培训活动。活动由党委书记刘永明主持,研究所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党委办公室正、副主任共1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会上,刘永明书记介绍了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暨纪检干部培训班情况,并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陈萌山书记在培训班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学习了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董涵英局长在培训班上的讲话,收看了中央党校马丽教授关于《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视频辅导报告。刘永明书记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编印的《学习材料》、《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材料》、《思考与实践》等三本培训教材,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撰写思想汇报或交流材料。
    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与会人员畅谈了参加“两个责任”培训学习活动的认识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更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党支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纷纷表示,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刘永明书记就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组织召开研究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精神和陈萌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第二,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会议传达本次培训会议精神,让全体党员全面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要求和内容。第三,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每月一次的会议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和交流。第四,研究所与部门负责人、团队首席、重大项目主持人、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第五,党委办公室要尽快完成相关制度汇编,并发放到各部门,供广大党员职工学习和执行。第六,条财处、党办人事处要在4月底前举办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宣讲会,讲解有关财务、资产、廉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