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通告

兰州牧药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来源: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处   作者:周磊  时间:2023-04-04 05:11:07  点击:

各位考生:

  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接收调剂,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现将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人数及系统开放时间

  学术学位:基础兽医学:1人;

  专业学位:兽医:6人;畜牧:4人;农艺与种业:2人;

  以上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以调剂系统为准。

  2、系统开放时间,自调剂系统开放日10:00-4月15日10:00,如调剂人数达到要求系统将提前关闭。

  二、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兽医学科任何学术学位型专业可调剂到基础兽医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兽医学科任何学位型专业可调剂到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畜牧学科任何学位型专业可调剂到畜牧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草学任何学位型专业可调剂到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所将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个人申请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电话联系。

  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所网站有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周磊  杨晓

  电话:0931-2115195   211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