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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3-31 11:23:00  点击: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发布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6]26号)要求,为加强我所研究生复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业务水平,严把生源质量关,特制定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继瑜

副组长:王胜义

成  员:杨振刚(纪检)  李建喜  曾玉峰

(二)学科初选和复核专家组

1.兽医兽药组

组长:张继瑜

成员:王胜义  李建喜  李剑勇  曾玉峰  包世俊(甘肃农业大学)  尚小飞  荔  霞(纪检)

2.畜牧组

组长:王胜义

成员:刘建斌  郭  宪  丁学智  梁春年  胡江(甘肃农业大学) 荔  霞(纪检)

(三)材料审核组

组长:王胜义

成员:曾玉峰  杨晓  周磊  刘丽娟

(四)督查组

组长:杨振刚

成员:荔  霞  陈化琦

二、学科初选

研究所根据以上规定开展学科初选,通过学科初选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日-4月9日。

三、学科复核

1.复核时间

(1)笔试:4月14日9:00-12:00

(2)面试:4月14日14:00-18:00

2.复核方式

学科复核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以及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由培养单位组织命题。笔试部分的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24〕124号)文件执行。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需立刻停笔,拖延答题者取消笔试成绩。答卷上不得有任何特殊标记(包括涂改液痕迹、格式线等)。

笔试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学术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学术创新潜力与理论深度,专业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及报考导师进行排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培养单位在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应当同时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应在培养单位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培养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6.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7.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会同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各培养单位监督组将对各培养单位学科复核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2)考生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向我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3)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931-2115591。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