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牧药所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2017年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经过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
2015年,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3年来,研究所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的领导下,在省、市、区三级文明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和扩大文明建设成果,文明水平持续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职工生活明显改善,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所风更加浓厚,有力有效推动了各项事业争取持续发展。3年来国家和省部科研项目150项、获科技成果奖励18项,取得新兽药证书7个、专利572件,发表论文351篇,出版著作27部。培育绵羊新品种1个、牧草新品种1个,4项科技成果入选中国农科院建院60周年重大科技成就。涌现出院、所先进个人29名、先进集体24个(次)。研究所先后获得“全国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示范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文明单位”、“甘肃省精准扶贫工作优秀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所党委被评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2人次获扶贫先进个人称号、1个研究室被授予“甘肃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1个课题组被授予“中国农科院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